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圳市2022年農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深市監〔2022〕136號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本市農業高質量發展,提高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我局根據《深圳市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8〕2號)、《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市監規〔2020〕3號)和《深圳市農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19〕8號)等有關規定,制定了《2022年農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現予以印發。
請我市符合條件的各有關單位嚴格按照《指南》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并對所申報項目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22年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現代農業項目申報指南
2.深圳市2022年農業發展專項資金農業高新技術項目申報指南
3.深圳市2022年農業發展專項資金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申報指南
4.深圳市2022年農業發展專項資金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深圳市2022年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現代農業項目
申報指南
根據《深圳市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8〕2號)《深圳市農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19〕8號)《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市監規〔2020〕3號)有關要求,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資助對象、范圍和方式
資助對象:本市涉農企業。
資助范圍: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建設完成的現代農業項目實施補貼。
資助方式:采取事后資助方式進行補貼。
二、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申報的具體范圍包括:
1.在深圳市區域內開展的現代農業項目;
2.在深圳市區域外開展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現代農業項目:
(1)屬于深圳對口幫扶合作地區的對口幫扶合作項目;
(2)屬于經認定的深圳市“菜籃子”基地認定項目。
本申報指南所稱現代農業項目,包括農業生產、加工、配送、儲藏保鮮以及休閑農業所進行的設施建設和設備購置等。
1.在深圳市注冊、經營2年以上,企業發展符合國家、省以及深圳市農業產業發展政策。
2.項目所涉土地(生產場所)合同手續齊全,合同剩余年限3年以上,或承諾繼續經營不少于3年;項目所涉土地為本市基本農田的,項目投資方可申報且不受合同年限限制。
3.項目申報企業(單位)未出現《深圳市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情形。
1.不符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操作規程或者申請指南要求的;
2.同一項目多頭或者重復申報市級財政性資金資助的;
3.對往年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經績效評價或者鑒證確認不合格的;
4.被列入市財政專項資金違規、失信信息名單的;
5.經查詢深圳信用網,發現有嚴重違法失信信息的;
6.經查詢人民法院公告網,發現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等情形的;
7.不符合國家、省以及深圳市農業產業發展政策和生態保護要求的;
8.應列入政府投資或市其他財政性專項資金安排資助的項目;
9.政策法規規定不允許興辦的項目;
10.規定時間內,深圳信用網上存在被財政、海關、工商、稅務、安監、環保等行政主管部門處以較大金額罰款記錄;
11.3年內存在被處予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記錄;
12.項目逾期未申請驗收達1年以上;
13.驗收不合格項目未滿3年;
14.申報單位截止申報之日2年內有資金、土地使用和質量安全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被查處的;
15.申報單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
16.申報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17.由市農業主管部門、市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不符合本專項資金使用范圍的。
申報單位應當按照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提交的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套取或者騙取專項資金。申報單位虛報、冒領、騙取專項資金的,按照市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全額退回財政專項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申報材料
(一)線上申報材料:在線填報項目申請表。申報單位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填報申請,登錄網址:http://www.gdzwfw.gov.cn。登錄后搜索“農業發展扶持計劃現代農業項目”,按要求錄入申請表的具體內容。
系統預審通過后,申請單位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系統打印申請書紙質文件(簽字、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其他紙質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上年度的財務報告復印件。
3.場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復印件。
4.項目建設的實施方案、項目投資證明材料(合同、發票、銀行付款憑證等)。
5.往年已獲現代農業項目資金資助且第二年又申報項目資助的項目單位,須提交項目績效自評報告或者注冊會計師鑒證結果。
以上材料需裝訂成冊(膠裝)。封面及內容每頁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加蓋騎縫章,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
四、網上申報時間:
(一)網上申報時間:2022年5月5日-2022年6月4日。
(二)成冊的紙質件材料報送時間:網上申報截止之日起7天內,通過郵政EMS寄送。寄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10號工商物價大廈1417室農業處收。
五、辦理程序、資助標準
(一)辦理程序:發布申報指南―項目受理―專家評審―第三方審計—確定資助計劃及公示—預算管理及資金撥付。
(二)資助標準:
單個項目投資規模為200萬元(含200萬)以上,市外單個項目投資規模在300萬元(含300萬)以上;補貼額度不超過該項目資金總投入的50%,且每個項目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六、專項審計內容
業務管理部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申報項目的投入進行審計。項目實際投資金額以審計結果為準。
七、申請決定機關和業務咨詢
決定機關: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業務咨詢聯系電話:0755-83070215。
附件:項目申請表
附件2
深圳市2022年農業發展專項資金農業高新技術項目
申報指南
根據《深圳市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8〕2號)《深圳市農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19〕8號)《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市監規〔2020〕3號)有關要求,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資助對象、范圍和方式
資助對象:實施農業高新技術項目的本市農業事業單位、涉農企業。
資助范圍: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符合國家、省以及深圳市農業產業發展政策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需要政府鼓勵和引導的農業高新技術項目進行資助。
資助方式:采取事后資助方式進行補貼。
二、申報條件及要求
1.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推廣應用、智能設施栽培及節水灌溉、新型綠色農業投入品(含農藥、肥料、飼料、獸藥等)、農業信息化、生物育種、畜禽種質資源保護繁育推廣和農業生物技術領域的推廣應用項目;
2.現代農業生物育種創新基地(深圳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核心項目建設等方面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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